各學院(所):
根據《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勵條例》(校研【2017】33號)的文件規定,現開展2020年優秀學生等榮譽類獎項的評選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組織
(一)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獎懲工作委員會指導、協調和監督各學院評獎評優工作;
(二)各學院(所)研究生獎懲工作小組負責本學院(所)研究生評獎評優的具體評審工作。
二、獎項、評審條件及獎勵比例
(一)本次評選的獎項有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三助工作獎、優秀社會工作獎、先進集體;
(二)各獎項評審條件及獎勵比例詳見《獎勵條例》文件規定。
(三)先進集體獎勵比例:學院研究生規模數在1000人以上的,可評選4個,研究生規模數在600-1000之間的,可評選3個,研究生規模數在200-600之間的,可評選2個,研究生規模數在200以下的,可評選不超過1個。此外,在先進集體的基礎上,集中評選產生先進集體標兵10個、先進集體標兵(提名)10個。
三、工作計劃及申請流程
(一)學生申報截止時間為10月20日,學院于11月8日前完成初評;
(二)請同學們登錄研究生綜合管理系統,在“獎學金申請”模塊,選擇獎項后據實填寫各類申報信息,打印出系統生成的《申請表》并附證明材料,經導師簽字確認同意后交本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四、其他說明
(一)各學院在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中,推薦不少于15%的先進典型,填寫相應的推薦表及匯總表,樣表另發。
(二)各學院在已評選的先進集體中,推薦一定數量的班級參加先進集體標兵評選,具體通知另發。
(三)各學院組織好獲評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經驗分享,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榜樣力量。優秀個人、先進集體典型事跡將有機會在華理研究生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推送宣傳。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