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回信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對于創新創業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快培養創新創業人才,促進我校師生創新創業意識與能力的提升,推進我校創新創業賽事的舉辦,特設華東理工大學創新創業類社會獎學(教)金如下:
一、 張家港創新獎學(教)金
“張家港創新獎學(教)金”由兩個單項構成,擇優選拔,可有空缺,空缺名額進入下一年度計劃。
(一) 張家港創新優秀獎學(教)金。
1、 獎勵名額與金額:
共計35萬元,設特等獎4名、一等獎20名、二等獎30名,其中指導教師獎勵名額不超過25%,分別獎勵10000元、8000元、5000元。
2、評選條件:
(1)參加由共青團中央、教育部組織的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2)參加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主辦的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大賽,包括智慧城市技術與創意設計賽、未來飛行器創新賽、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中國研究生創“芯”大賽、人工智能創新大賽、機器人創新設計大賽、能源工程設計大賽、能源裝備創新設計大賽、公共管理案例大賽、MPAcc學生案例大賽等賽事,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3)參加其他由教育部主管,全國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全國一級學會主辦的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4)參加經校地雙方認定的其他重要賽事(以華東理工大學創新創業教育中心發布的創新創業賽事分級為參考),獲得重要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5)優先評選有意向到張家港創業、就業的教師及學生。
(二)張家港創新特色獎學(教)金
1、獎勵名額與金額:
共計5萬元,設特等獎1名、一等獎3名、二等獎4名,分別獎勵10000元、8000元、4000元。
2、評選條件:
(1)促進華東理工大學與張家港的交流,增進校地友誼,在產學研創中取得了優秀成績的教師和學生;
(2)獲得國家、上海市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等獎勵,或者獲得上海市科技功臣、教學名師、青年突出貢獻獎、教育教學成果獎等榮譽的張家港籍教師;
(3)獲得上一年度國家獎學金、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黨員等榮譽或獎勵的張家港籍學生。
注:同一教師或學生在同一年不可兼得張家港兩類獎項。
二、 萬年青創新獎學(教)金
1、獎勵名額與金額:共計10萬元,設特等獎2名、一等獎5名、二等獎8名,其中指導教師獎勵名額不超過25%,分別獎勵10000元、8000元、5000元。
2、評選條件:
(1)參加由共青團中央、教育部組織的中國“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2)參加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主辦的中國研究生創新實踐系列大賽,包括智慧城市技術與創意設計賽、未來飛行器創新賽、數學建模競賽、電子設計競賽、中國研究生創“芯”大賽、人工智能創新大賽、機器人創新設計大賽、能源工程設計大賽、能源裝備創新設計大賽、公共管理案例大賽、MPAcc學生案例大賽等賽事,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3)參加其他由教育部主管,全國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全國一級學會主辦的大學生創新創業競賽,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4)參加經校地雙方認定的其他重要賽事(以華東理工大學創新創業教育中心發布的創新創業賽事分級為參考),獲得重要獎項的團隊指導教師及學生。
2020年創新類社會獎學金評選程序:
一、 獎勵對象:華東理工大學全日制在讀學生(含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積極參加創新創業相關工作的在編教師。獲獎時間范圍一般指上一學年度。
二、 申請方式:
1、 申請人于12月11日前提交紙質申請書及電子版匯總表至各學院(本科生是第一負責人的交本學院本科生學生工作辦公室、研究生是第一負責人的交本學院研究生學生工作辦公室);團隊參賽項目以團隊為單位申請和獎勵,個人參賽的以個人申請和獎勵;指導教師單獨提交申請至研究生學生工作辦公室。
2、 各學院收齊申請書及匯總表(電子版另發),于12月15日前,由本學院研究生學生工作辦公室統一于交研工部。
3、 張家港創新特色獎學(教)金填寫《華東理工大學張家港創新特色獎評審表》;其余創新類社會獎學(教)金填寫《華東理工大學創新類社會獎學(教)金申請表》。申請表、評審表附后。
4、 學校成立專門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由學校與捐贈單位共同組成。
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2月7日
附件一:華東理工大學創新創業類社會獎學(教)金申請表.docx
附件三:2020年華東理工大學創新類社會獎學金申請匯總表(教師+學生).xls